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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研究生开展“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组织2018级研究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社会实践的形式范围见《冶金与环境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学分管理细则》(见附件)。
   2、2018级研究生请仔细阅读《冶金与环境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学分管理细则》及手册第一页的“实施指南”,按照要求进行社会实践。

3、完成社会实践后,认真填写《研究生社会实践学分管理考核手册》,并提交给各班班长,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4、各班班长收齐手册(特别注意检查手册是否填写完整,鉴定意见和盖章齐全),以班为单位提交给各研究所教学副所长,提交时间:2021年1月6日之前。

5、申请免修的研究生请同时提交工龄证明材料。
   6、成绩评定:由各研究所教学副所长组织评定小组,根据研究生社会实践获得情况予以成绩评定,在手册上登记成绩等级,并在成绩等级右侧签名。

 

 

冶金与环境学院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