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与环境学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计划追加后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11-0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南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计划追加后评定工作的通知》(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57E30BA116BD464F90005D34F7550789)要求,学院决定组织2024年国家奖学金计划追加后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追加计划及奖学金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计划分别为: 硕士研究生:9名; 博士研究生:7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不变。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评定对象
详见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年在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通知链接: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84E194F220FA41A9B8E424EED43EA1F4)。
三、评定要求
1.国家奖学金评定标准、评定条件同原文件要求不变;创新成果认定时间节点按原文件要求不变;
2.根据学校要求,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维持不变,无需再次报名;
3.根据学校要求,原拟获评2024年校长奖学金创新奖者不能淘汰,可参加追加计划国家奖学金答辩,造成的创新奖空缺再进行递补;
4. 原只申报2024年校长奖学金创新奖且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补报名;
5. 原报名阶段未报名学生可重新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可作为此次参评对象;原已提交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申请但放弃答辩的学生可与学院业务办张老师确认后作为此次参评对象;
6. 根据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创新成果、学习成绩等综合业绩和研究生答辩情况,择优等额推荐拟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
四、评奖条件及细则
具体参照附件《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冶金与环境学院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五、安排及要求
1、奖助学金申请(11月2日-11月3日)
11月2日-3日,补报申请国家奖学金、补报申请校长奖学金创新奖的学生可登录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选择“奖助评审”->“我要申报”,不符合条件者,不得申请;录入相关信息后“保存”、校对修改无误后打印、再次校对无误后“提交”(提交后不能再修改,提交后如需修改,请学院研究生教育干事打回)。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补报名的研究生将打印好的《申请表》,连同创新成果原件、复印件和成果证明等材料(以下简称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六、研究生材料提交要求”),交导师签署意见后,交冶金馆205办公室。同时提交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者PPT演示文稿的电子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yjyygb@163.com)。
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3日,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于11月4日上午11点前。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网上申请和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定资格。
注意:虽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创新奖是不能同时获评的,但如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必须同时申报。
2、组织资格初审(11月4日-11月5日)
依据学校文件、学院各项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组织对申报研究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学校文件、学院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具备参评资格的研究生方可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对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超越奖学金等级申报的学生和导师要进行严肃批评。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不予认定并计分。
3、组织答辩和评审(11月6日-11月7日)
11月6日公布通过初审的研究生汇总材料(含课程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参与社会实践等情况)、公开答辩研究生名单。11月7日前完成答辩工作,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择优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名单。如未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则视为自动放弃获评资格。
4、结果公示
11月10日前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5、公示无异议,学院评审结果及材料报研究生院。
六、研究生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表》(从奖助学金系统导出,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两份与成果证明材料一起装订,一份单独提交学院)。
2、《研究生业绩表》(一式两份)。
3、申请各类奖学金的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成果证明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申请表
(2)研究生成绩单
(3)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按照“论文、专利、获奖、专著、作品、其他”分类列出。
论文目录格式为:序号、作者姓名、作者类型(本人第一、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论文署名单位、导师姓名、论文名称、期刊名称及ISSN、发表年份及卷(期)数、期刊收录情况、分级(按中南大学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填写)、JCR分区、影响因子。
其他成果的目录格式请按照相应类别的参考文献格式。
(4)创新成果支撑材料(按目录顺序)
创新成果复印件(研究生本人、导师签字确认)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目录顺序装订。其中,SCI期刊论文按照学校通知附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EI期刊论文请从学校图书馆网站外文数据库”Engineering Village(原EI)”中打印检索结果页面或该期刊其他论文的检索结果页面,SCI、EI收录的会议论文需提交全文论文集及检索证明,专利请提供有发明人排名的公开文件或授权文件。科技成果奖及学科竞赛获奖需提交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在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通知链接: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84E194F220FA41A9B8E424EED43EA1F4)、《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计划追加后评定工作的通知》(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57E30BA116BD464F90005D34F7550789)执行。
冶金与环境学院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