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4-04-0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及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已顺利完成相关工作。经本院研究生复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现将复试结果与拟录取情况公示如下:
一、各复试科目合格分数线
复试专业课笔试 180分;复试面试成绩65分;复试外语成绩45分
二、拟录取原则
1)根据学校有关精神,结合我院生源和招生计划,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全院招生计划为130人,其中学术型学位65人、专业学位65人。
2)推免生(含校内推免生和校外推免至我校的推免生)和已通过综合考核选拔且全国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见“中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http://gra.its.csu.edu.cn/yjsy/PYGL/wjtzxq38988_1_2.html),均不再参加本次复试,并按其所报考的专业进行录取。
3)加权总成绩确定: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0.5+复试成绩×0.5。
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①复试专业课笔试、复试外语(含听力和口语)、复试面试任一门及多门成绩不合格;②资格审查未通过。
5)复试专业课笔试、复试外语(含听力和口语)、复试面试全部合格者,根据加权总成绩高低,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即冶金工程(学术型学位080600)、冶金工程(专业学位085205)、环境科学与工程(学术型学位083000)、环境工程(专业学位085229)、生态学(学术型学位071300)分别进行排名,并按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别进行录取。
6)报考学术型学位的考生,因录取名额限制未能录取为学术型学位且本人愿意接受调剂的,按加权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剂到所报考专业的全日制专业学位进行录取。不接受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7)单考考生不与普通考生一起排名。
三、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列于附表1、附表2和附表3中。
已被拟录取的考生,如未填写导师意向表,请尽快到冶金馆231填写导师意向表。
已被拟录取的校外考生,如还未离开长沙,请尽快到冶金馆231领取调档函及复试结果通知单。如不能来领取,我们将按考生所填写的地址予以邮寄。
四、咨询与投诉
对复试结果与拟录取情况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与我院相关人员进行联系。
投诉联系人:霍广生
联系电话:0731-88836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