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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与环境学院2014级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10-2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南大学“关于认真组织2015年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的通知(研培[2015]1012)”和“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4]22号)”的精神,经院务会讨论,对冶金与环境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领导小组

1、冶金工程

组长:王志兴

成员:赵中伟 李新海 王万林 赖延清 闵小波

2、生态学

组长:王志兴

成员:闵小波 周康根 杨志辉 薛生国


二、考试专家委员会

   1、冶金工程

主任:王志兴

成员:赵中伟 王万林 赖延清   杨天足 刘志宏

闵小波 周康根 刘桂华 李运姣 郭朝晖

秘书:刘智勇

   2、生态学

主任:王志兴

成员:闵小波 周康根 杨志辉 郭朝晖 薛生国

秘书:李青竹


三、考试对象

2014级普通博士生、2013级直博生

1.博士生在完成相应学科培养方案设置的应修全部课程学分后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未完成应修课程学分者不能参加当年的考试。

2.博士生因出国、休学等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当年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3.第一次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未通过者或因各种原因延期考试者,均须参加下一年度的考试。博士生不得无故延期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无故未考试者成绩为不合格。


四、考试内容与方式

考试以口试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准备10分钟PPT讲解资料,向考试小组介绍课程学习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课题及进度等情况。考试小组对考生提问,根据考生介绍及问题回答情况进行成绩评定。


五、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51031上午8:30开始

考试地点:冶金馆301207

分组具体情况在考试前一天公布。


六、其他说明

1.博士生如对考试结果有异议,可向冶金与环境学院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领导小组核实、复查整个考试过程并给予答复。博士生对复议决定有异议的,可继续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考试情况进行审核和评判。

2.未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或未参加考试者,不得进行选题报告。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霍广生 张健 戴艳阳

话:0731-88836724


附件:中南大学博士生资格考试表

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

2015-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