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15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201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答辩工作已经开始,请申请正式答辩的研究生仔细阅读以下的通知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答辩,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的答辩,12月1日前将答辩材料装入档案袋后上交到冶金馆231,超过此时间上交材料者将不能按期取得学位,请相互转告。
申请学位流程及具体要求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