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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与环境学院关于2016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答辩工作已经开始,请申请正式答辩的研究生下载“冶环院研究生答辩所需要的附件(新)”并仔细阅读其中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答辩,并于5月3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的答辩,6月1日前将答辩材料上交到冶金馆231,超过此时间上交材料者将不能按期取得学位,请相互转告。

注:

1. 每周一、周二和周四下午办理答辩及学位材料上交事宜

2. 申请查重的研究生请将改好格式的文章拷贝到研工办助理电脑上,并于每周一、周二和周四下午5:00—5:30集中领取查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