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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与环境学院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推荐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12-0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尤其是研究生课堂教学类的奖项评选,充分发挥教师个人的主观能动性,评选出真正潜心研究生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师。根据《中南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中大教字〔2021〕102号)要求,冶金与环境学院成立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领导及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评审选拔,形成推荐名单,向学校推荐,特制定本评选推荐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评选领导小组

长:成琼文 闵小波

员:张凯 王万林 赖延清 陈爱良 杨建广

(二)评选工作小组

长:杨建广

员:督导专家、各研究所教学所长

(三)评选监督小组

长:张凯

员:周秋生 薛生国 刘芳洋

二、评选对象及基本要求

(一)评选对象

该学年承担学院研究生课程课堂教学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评选基本要求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研究生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参评课堂教学类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应完成 1 门研究生课程(不低于 32 学时)的课堂讲授,且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其所在单位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的 50%。

3)教学态度认真负责,能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教学日历进程组织教学,教案(课件)更新,课程考核科学、公正、严格,过程评价合理,教学工作规范。

4)积极参加学校、二级教学单位组织的各种教学法活动,潜心钻研教学业务,将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将先进的教育思想融入教学方法与手段,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内容,贯彻以学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教学效果好。

5)积极参与推进学院研究生教学建设,牵头或参与研究生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团队建设等工作,为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贡献力量。

三、评选原则、方式及名额比例

(一)评选原则:以评促教,公开、公正、公平,分类评价。

(二)评选方式:采取以学校主导、学院为主体的方式进行。

(三)名额比例:每学年评优指标为不超过该学年承担研究生课堂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人数的10%(具体指标以学校每年下达的数据为准)。

四、评价依据及推荐方法

(一)评价依据:评价依据包括校级督导、同行(含院级督导)、学生评教数据。听课评价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规范要求进行。 

(二)推荐方法:在满足第二项规定的评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依据上述评价依据,由评选工作小组进行遴选确定拟推荐名单。综合评价分值计算原则:

1)根据校级督导、同行(含院级督导)、学生评教的结果,学院按分类评价权重分别为40%、30%、30%计算出每位专任教师的综合评价分数。

2)若缺失一方数据,按照另两方数据进行汇总:若缺失校级督导数据,则按照同行(含院级督导)60%、学生评教40%的原则划分权重;若缺失同行(含院级督导)数据,则按照校级督导60%、学生评教40%划分权重;若缺失学生评教数据,则按照校级督导60%、同行(含院级督导)40%划分权重。

3)若缺失两方数据,不参与评优。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青年教师及主持研究生教学改革、课程思政、案例库、在线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各类项目的教师。

(三)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课堂教学类教学质量优秀奖资格:

1)师德考核不合格;

2)该学年发生教学事故或受到纪律处分;

3)经证实,存在同行拉票或引导学生打高分等不诚信行为;

4)学生评价平均分排名本单位后 50%;

5)没有及时按照要求提交教学文档/试卷归档;

6)课程过程评价或考试考核有明显不严格、不合理现象。

7)校级督导评价平均分排名本单位后 50%。

五、评优结果的使用

 (1)对获优教师进行表彰,颁发奖励证书;

 (2)纳入年终教师教育教学贡献度量化综合考评;

 (3)纳入专任教师职称晋升的基本条件;

 (4)优先推荐参加校级、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或评优评奖活动。

六、其他说明

 (1)为确保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的顺利开展。有意申报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老师须在本学年课程开始前提交申报意向。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后,学院汇总整理名单,统一报送至督导专家组,重点开展听课评价。

 (2)学院将有组织、有计划地邀请学校或学院督导专家和同行深入课堂,共同探讨教学质量改进方法。

 (3)针对本院教师具体需求,积极开展各类教学法活动,组织教师参与学校教师教学发展活动,校院共同发力,促进我院研究生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七、本细则由冶金与环境学院负责日常解释。


冶金与环境学院

2022年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