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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2020级及以后所有博士生完成课程学习取得相应学分、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研究课题已取得一定的进展后,必须参加中期考核。现将2023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基本要求

1、考核对象:2021级博士研究生、2020级未完成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57号)规定,博士生需通过学位论文开题1年后进行中期考核。

2、在国外或境外访问学习的研究生因时间冲突,或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在校按期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导师签署意见,并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在国外或境外按期进行远程考核,或由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材料进行通讯评议。

温馨提醒: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57号)规定,非直博生应在第六学期结束前完成,直博生应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博士生通过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至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至少在1年以上。

非直博生在第六学期结束前、直博生在第七学期结束前未通过中期考核者,不能参加下一年度的奖助金评定。

博士研究生入学6年内未通过中期考核者作退学处理。

 二、考试组织、内容与评定

(一)学生申请

参加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填写《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及《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将《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提交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申请考核。

(二)考试组织

1.中期考核由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业方向负责人统一组织,并成立相应的中期考核评审小组。

2.中期考核评审小组成员由3-5名博士生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中期考核评审小组设秘书1名。

3.中期考核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采取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博士生个人阐述时间不少于25分钟,并提交《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给评审专家审阅。

4.考核结束后,评审小组进行集体评议,给出评审意见、评定成绩等级,并在纸质《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上填写评审意见和成绩等级。中期考核的相关材料由评审小组秘书负责汇总,并在中期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将《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最终版)等材料交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5.中期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在管理系统录入中期考核评定等级;并将纸质材料整理存档。

(三)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研究生政治素质、治学态度、道德修养、组织纪律等方面考核研究生品行是否达到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要求。

2.实践环节学习情况:主要考核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社会实践、学术研讨与学术交流等实践环节的执行情况。

3.科研能力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主要结合研究生论文研究课题进展情况、文献综述、学术论文发表等科研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查研究生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的研究内容和进度开展科研工作,研究课题的进展情况,是否有违反学术道德情况,以及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四)成绩评定

中期考核评审按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等级评定成绩。

1.中期考核成绩为B以上者应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对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修改,并提交《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最终版)至导师审核确认。

2.中期考核成绩为C的,学院出具考核警告的书面通知,研究生应根据评审小组提出具体建议要求,撰写整改报告,并与《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最终版)一起提交至导师审核确认。

3.中期考核成绩为D即为未通过考核,未通过者应重新进行中期考核,两次中期考核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三、时间安排

参加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在10月20日前将《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提交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考核时间:2023年10月28

考核地点:新校区金贵楼

具体分组情况在考试前一天公布。

四、其他说明

研究生如对考试结果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学院提书面复议申请(金贵楼209-1办公室),学院受理并复核,同时根据复核的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研究生对复议决定有异议的,可继续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考试情况进行审核和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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