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科研训练”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研训练”是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科研训练”环节要求硕士研究生至少参加1项科研项目,通过掌握正确的科研方法,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的能力,经导师审核达到要求者给予相应学分。
现将2023级硕士研究生“科研训练”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1、2023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根据在读期间参与科研工作情况撰写科研训练总结,提交给导师审核。
2、导师根据研究生在科研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考核,填写《研究生“科研训练”成绩评定表》,并签署意见和评定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评定,优秀(≥85),良好(84-75),合格(74-60),不合格(<60)。
3、《研究生“科研训练”成绩评定表》及研究生的科研训练总结请班长进行汇总,以班级为单位,于2025年11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冶金馆230室何老师处录入成绩。
冶金与环境学院业务办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