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级研究生开展“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组织2022级研究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社会实践的形式范围见《冶金与环境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学分管理细则》(见附件)。
2、2022级研究生请仔细阅读《冶金与环境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学分管理细则》及手册第一页的“实施指南”,按照要求进行社会实践。
3、完成社会实践后,认真填写《研究生社会实践学分管理考核手册》,并提交给各班班长,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
4、各班班长收齐手册(特别注意检查手册是否填写完整,鉴定意见和盖章齐全),以班为单位提交给各研究所教学副所长,提交时间:2024年11月18日之前。
5、申请免修的研究生请同时提交工龄证明材料。
6、成绩评定:由各研究所教学副所长组织评定小组,根据研究生社会实践获得情况予以成绩评定,在手册上登记成绩等级,并在成绩等级右侧签名。成绩按优秀(A+、A、A-)、良好(B+、B、B-) 、合格(C+、C、C-)、不合格(D)等级进行评定。
7、成绩评定完成后,请以班为单位将《研究生社会实践学分管理考核手册》提交至冶金馆238,提交时间:2024年12月6日之前。
冶金与环境学院业务办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