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与环境学院2025年优美科奖助学金、大连泰星能源教育基金奖励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奖细则》、《优美科奖助学金评选实施方案》、《大连泰星能源教育基金实施办法》,学院决定开展优美科奖助学金、大连泰星能源教育基金奖励金的评选工作,相关奖项评选实施方案见附件。
一、评选对象及要求
1、优美科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冶金与环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及2023级及以后没有工资收入的在读非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冶金工程。
评选要求:
(1)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者全学年学业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本科生助学金申请者全学年无不及格课程,体育素质测评成绩达标。
(2)研究生加权平均绩点3.0以上(适用于一、二年级研究生),并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了1篇及以上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了突出的创新实践成果。
(3)助学金申请者须通过学校经济困难认定。
2、大连泰星能源教育基金奖励金
评选对象:冶金与环境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优先考虑冶金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
评选要求:
(1)“菁英”奖:上一学年无挂科,平均加权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5%或通过学校经济困难认定且平均加权成绩排名高于专业最末20%。
(2)“创新”奖:①在学术研究、发明创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果,获得了提升学校声誉的奖励;②上一学年无挂科且平均加权成绩排名在专业前60%。
二、研究生按以下程序开展上述奖助学金的评定:
1、研究生将研究生业绩表(见附件一)及签字的证明材料提交到学院学工办(冶金馆204)。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
说明:
(1)优美科奖助学金研究生只须提交业绩表,申请奖学金或助学金需在表中勾选奖项。业绩分数计算以2021年修订的“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奖细则”(见附件三)的规定为准。大连泰星能源教育基金奖励金须提交申请表(附件二)。
(2)已获评2025年度校级奖励金、国家奖学金及校长奖学金者不可申报。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直博生第一学年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2、学院核算业绩。
3、学院根据申请者的业绩及相关奖项评选程序择优推荐。
三、本科生按评选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上述奖助学金的评定。
本科生将本科生申请表(见附件二)及签字的证明材料提交到学院学工办(冶金馆230)。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
说明:
(1)已获评2025年度校级奖励金、国家奖学金及校长奖学金者不可申报。
冶金与环境学院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