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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学期博士生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0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57号)文件要求,现制订我院2023年春季学期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21级及以前年级因故申请延期进行资格考试的博士生。

1、博士生在完成相应学科培养方案设置的应修全部课程学分后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未完成应修课程学分者不能参加当年的考试。

2、博士生因出国、休学等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当年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3、第一次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未通过者或因各种原因延期考试者,均须参加下一年度的考试。博士生不得无故延期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对应考未到场且未办请假手续的博士生,本次考试成绩一律记为D,即不合格。

4、在国外或境外访问学习的研究生因时间冲突,可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导师签署意见,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组织远程资格考试。

二、博士生资格考试申请

所有参加2023年春季学期博士生资格考试的研究生均需提交申请。

博士生需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写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交给导师审核,待导师审核通过后导出并打印带有“中南大学”水印的《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情况表》。

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学生管理”模块的“博士生资格考试导师审核”中审核,审核前先查看博士生资格考试情况表,对博士生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进行审核。

所有参加资格考试的博士生需将系统导出的《中南大学博士生资格考试情况表》(纸质稿)提交到金贵楼205何老师处。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

三、考试内容与方式

1、考试方式:采用口试,每个学生的口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名考生需准备不少于15分钟PPT讲解资料,向考试小组介绍课程学习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课题及进度等情况。考试小组对考生提问,根据考生讲述及问题回答情况进行成绩评定。

2、考试内容:考核博士生系统深入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科研能力,是否适应在科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要求;测试博士生的语言表达和运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掌握相关学科知识、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试范围包括本学科必修课中的所有基础理论课、专业课以及课程指定必读书目。

3、成绩评定:博士生资格考试按优秀(A+、A、A-)、良好(B+、B、B-) 、合格(C+、C、C-)、不合格(D)等级评定成绩。

四、考试安排

时间:2023年4月8日

地点:新校区金贵楼

具体分组情况在考试前一天公布。

五、其他

      1、博士生如对考试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考试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考试领导小组核实、复查整个考试过程并给予答复。博士生对复议决定有异议的,可继续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考试情况进行审核和评判。

    2、未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或未参加考试者,不得进行选题报告。

冶金与环境学院业务办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