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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学期博士生中期考核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2019级及以后所有博士生完成课程学习取得相应学分、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研究课题已取得一定的进展后,必须参加中期考核。现将2023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基本要求

1、考核对象:2020级、2019级未完成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57号)规定,博士生需通过学位论文开题1年后进行中期考核。

2、在国外或境外访问学习的研究生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导师签署意见,并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在国外或境外按期进行远程考核,或由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材料进行通讯评议。

温馨提醒: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57号)规定,非直博生应在第六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直博生应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博士生通过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至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至少在1年以上。

能按期完成中期考核者,不能参加下一年度的奖助金评定。博士研究生入学6年内未通过中期考核者作退学处理。

     二、考试组织、内容与评定

(一)考试组织

1.中期考核由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业方向负责人统一组织,并成立相应的中期考核评审小组。

2.中期考核评审小组成员由3-5名博士生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中期考核评审小组设秘书1名。

3.中期考核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采取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博士生个人阐述时间不少于25分钟。

4.考核结束后,评审小组进行集体评议,给出评审意见、评定成绩等级,并在纸质《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上填写评审意见和成绩等级。中期考核的相关材料由评审小组秘书负责汇总,并在中期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将《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最终版)等材料交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5.中期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在管理系统录入中期考核评定等级;并将纸质材料整理存档。

 (二)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研究生政治素质、治学态度、道德修养、组织纪律等方面考核研究生品行是否达到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要求。

2.实践环节学习情况:主要考核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社会实践、学术研讨与学术交流等实践环节的执行情况。

3.科研能力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主要结合研究生论文研究课题进展情况、文献综述、学术论文发表等科研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查研究生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的研究内容和进度开展科研工作,研究课题的进展情况,是否有违反学术道德情况,以及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三)成绩评定

中期考核评审按优秀(A+、A、A-)、良好(B+、B、B-) 、合格(C+、C、C-)、不合格(D)等级评定成绩。

1.中期考核成绩为B以上者应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对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修改,并提交《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最终版)至导师审核确认。

2.中期考核成绩为C的,学院出具考核警告的书面通知,研究生应根据评审小组提出具体建议要求,撰写整改报告,并与《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最终版)一起提交至导师审核确认。

3.中期考核成绩为D即为未通过考核,未通过者应重新进行中期考核,两次中期考核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三、时间安排

参加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在5月6日前填写《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提交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并在中期考核时提供《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等纸质稿给评审小组成员审阅。

考核时间:2023年5月13日

考核地点:新校区金贵楼

具体分组情况在考试前一天公布。

四、其他说明

研究生如对考试结果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学院提书面复议申请(金贵楼209-1办公室),学院受理并复核,同时根据复核的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研究生对复议决定有异议的,可继续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考试情况进行审核和评判。

 

 

冶金与环境学院业务办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