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与环境学院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1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学工部《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学院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如下:
1. 领导小组
组 长:成琼文 闵小波
成 员:朱忠平 陈爱良 杨建广 刘芳洋 刘 恢 王亲猛
2. 工作小组
组 长:朱忠平
成 员:王 辉 戴艳阳 钱庆乐 连浩辰 李 畅 张大旭
张宗良 朱 锋 范鑫铭 沈钰珂 胡电启 李静然
3. 评选对象
正式注册的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4. 评选名额
国家奖学金:12名;国家励志奖学金:41名。同一学年内,一个同学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5. 奖励标准与评选基本条件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与评选基本条件严格按照《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1〕1号)和《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1〕2号)文件精神执行。
6. 评选程序
① 学生请登录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进行申报;
② 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9月6日-9月24日;
③ 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9月25日-9月27日,公示期满后提交学工部。
冶金与环境学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