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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与环境学院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1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学工部《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学院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如下:

1. 领导小组

长:成琼文 闵小波

员:朱忠平 陈爱良 杨建广 刘芳洋 王亲猛

2. 工作小组

长:朱忠平

员:王     戴艳阳    钱庆乐  连浩辰          张大旭

      张宗良       范鑫铭  沈钰珂  胡电启  李静然


3. 评选对象

正式注册的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4. 评选名额

   国家奖学金:12名;国家励志奖学金41名。同一学年内,一个同学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5. 奖励标准与评选基本条件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与评选基本条件严格按照《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11号)和《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12号)文件精神执行。

6. 评选程序

学生请登录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进行申报;

 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96-924日;

 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925-927日,公示期满后提交学工部。

 

冶金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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