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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育课免修、体育课外测试免测、缓测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04-2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 2014 4 号),学校通过加强体育教学、促进体育锻炼、严格体育课外测试等措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对学生因残、因病无法参加体育课考试、无法参加体育课外测试等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一、       申请条件
须符合下例条件之一:
(一)     持有伤残证者;
(二)     由三甲医院开具并由该院医务科盖章的疾病诊断证明。
二、申请程序
填写《中南大学本科生免予执行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 申请表》,附必要的证明,经学院、体育课部签署意见,在考试前一周报本科生院审批。
三、       成绩记载与说明
(一)     根据教育部要求,免试申请表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二)     学生档案成绩对应课程记“免修”,该课程不计入成绩排名,不影响毕业资格审查。
四、       学生因伤、病暂时不能参加体育课考试或体育课外测试者,可凭医院证明在考前提交缓考(测)申请,办理缓考手续治愈后参加最近一次学校安排的考试(或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