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与环境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10-2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课程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印发中南大学本科课程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大教字〔2024〕63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
评估课程为2025版培养方案中所设置的课程。课程评估每学期开展,原则上四年完成一轮对所有课程的评估。学院第一个评估周期自2025-2026-1学期起。
二、评估工作小组
组 长:成琼文、闵小波
副组长:王亲猛
成 员:陈永明、何利华、张宗良、李广超、朱 锋、徐 锐、夏隆巩、张霞辉、蒋良兴、吕晓军、齐天贵、刘旭恒、关文娟、王接喜、喻万景、唐崇俭、周乐君、曾 杰、吴飞翔、李运姣、李青刚、何 静、石西昌、王云燕、戴艳阳、段 松
三、评估流程
1、确定评估课程清单。每学期末学院根据培养方案,确定下学期参评课程清单,并依据学校下达的指标,择优推荐课程参与校级A类(优秀)课程评选。
2、分专业系组建学院课程评估专家组。由各专业系教学主任担任评估小组组长,学院督导专家参加。课程评估专家组通过查阅教学材料、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收集课程评估所需信息并开展课程评估。根据课程评估组织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撰写评估工作报告。
3、课程负责人自评。参评课程负责人按评估要求及时提交课程教学执行大纲及相关教学材料,并在课程结课后进行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开展教学反思。参与校级 A类课程评选需向校评估专家组提交自评报告。
4、评估结果认定。学院评估初评结果经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后,报送学校,由学校本科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对校院两级开展的课程评估结果统一进行结论审定。
5、反馈改进。授课教师根据反馈意见持续改进,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对评估结论有异议的,课程负责人可于收到评估结论之日起 7 日内提出申诉,并提交补充材料。
四、评估等级及结果应用
1、课程评估结果分 A(优秀)、B(良好)、C(待改进)、 D(不合格)4 个等级,其中,等级 A(优秀)仅从学校课程评估专家组评估产生。
2、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该课程评估结果直接认定为D(不合格):
(1)师德师风问题;
(2)发生教学事故。
3、结果应用:
(1)课程评估组织情况纳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
(2)同等条件下,评估结论为“A”的课程团队成员在进修学习、评优评先以及教研教改项目申报中优先推荐;
(3)评估结论为“C”的课程,需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复评。改进效果不明显的认定为“D”;
(4)评估结论为“D”的课程,课程团队成员 1 年内不能申报各类教研教改项目、不能参评各类教学奖项,同时立即整顿,根据具体情况相应采取调整教学团队、调整授课内容、停止开课、核减教学绩效等措施。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评估工作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冶金与环境学院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中南大学本科课程评估实施方案
附件2:本科课程评估指标体系